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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的方向(上)-為”人體的弱點”而設計?

創新是設計行業的時髦詞彙。任何有別於目前常規做法,都可被稱為“創新”。

為了細分其中的差別,我們還是將“非常規做法”粗略地分下級,以便清晰不同創新的“烈度”

在建築設計行業是否可以分為(包括但不限於):更好看-更耐用-更便利-更舒適-發現並滿足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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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看/更有面子是目前中國業主和建築師的主要關注點。大部分稱“時代特色、潮流、新穎……”其實都集中在外表這一層面,包括投標項目中對“立意、象徵、寓意……”的苛求、也包括常規項目對“美的立面風格、豐富的空間體驗、高性價比或炫耀性的材料和工藝”的追求,這類創新聚焦於“外表”,並希望能以此“一勞永逸”地帶來精神和物質價值。

更耐用:在具有一定財力並意識到“更好看”的衝擊,只是短暫的第一印象,且並“不耐看、不耐用”後的下一個改進方向,通常是在材料的耐久性和工藝的可靠性上下功夫,使得設施品質大幅上升。例如石材替代塗料,品牌管線替代山寨管線。

更便利:則是根據使用體會,配合人體行為學和人體工程學改進設計的服務性能,降低對使用的體能要求。例如類似扶梯、電梯這樣的設施。

更舒適:前述升級,可以是在尺度不變的情況下完成。而“更舒適”需要有更大的空間、提供更多獨立使用而非複合使用的功能,例如單一廚房分解為中廚、早餐台、中島。

發現並滿足新需求:這是最高層面的創新,需要洞悉、發掘、引導、滿足使用者對建築的要求,通常是使用者都無法清楚感知或表述的。如果抓住,可能開闢一個新市場和新時代。這時,通常是綜合應用上述手法,推動創新實現。

上面五項在選擇時的權重是相同的嗎?

如果我們認同,“美”(更好看)作為一種“精神價值”或者“個體審美”,必須依附於物質的實體存在,則在任何“便利、耐久、舒適”的物理選項上,都可以應用美學規律和性價比原則相應達成“美”的目標。因此創新的本質就不是“更好看”,而是“更便利、耐久、舒適”。 使功能載體“更好看”是一種建築師“必備的、看家的”技能,但不是“追求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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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左圖 無障礙設計:並非只為殘障人士)
(上右圖 慾望之都-拉斯維加斯:為人性的弱點而建)

因此,規劃和建築設計創新的目標是“更便利、更耐久、更舒適”,如果以使用者—-人為主體,則可稱之為“為人體的弱點(老弱病殘“窮”)設計+為人性弱點(驕奢淫逸“懶”)設計”。

因為,滿足了“人體和人性的弱點”需求的設施,對正常人來講,就是高品質了。

目前大家對規劃及建築設計升級和創新的理解更多偏重在精神層面,比如豪華、氣派(“高大上”),只是表面材質“裝潢”的升級,是“創新”的初級階段這和中國的民族性是一致的——“死磕主義,不屑問題!

因此,規劃和建築設計創新之路寬廣。

一、為“人體的弱點而設計”:

已經有較多的經驗可以借鑒,從早期的“無障礙設計”到近期的“通用設計 ”。

源於工業設計領域的通用設計概念http://www.boco.com.tw/NewsTdcDetail.aspx?Bid=B20070611000011,或者對建築設計創新方向有所啟發。

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其代表的意義是所有設計應將所有不同使用者的元素及需求考慮在內,強調所有產品與環境的設計能讓所有人使用,並且考慮每一個個體如高齡者、兒童或是身心障礙者等,而不只是考慮正常使用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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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通用設計

通用設計的七大原則:

原則一︰使用的公平性—設計應適應許多不同種類使用者。
l           所有使用者都使用同樣的操作方法,儘可能避免把某些使用者排除在外
l           對使用者的隱私權、安全性、人身安全應一視同仁
l           所有使用者都應一看就明瞭的的設計 

原則二、適應性的使用方法—設計能適應不同人的喜好與方法
l           提供不同選擇的使用方法
l           同時適用於左手及右手的使用者
l           能增加使用者的準確性與精確度
l           考慮不同使用者的使用步調

原則三、簡單易學的、符合人性直覺­—不論使用者的經驗、知識、語文能力及專注程度,其使用方法應簡潔易懂
l           減少不必要的複雜程度
l           符合使用者期待及直覺
l           考慮具識字能力及不同語言程度的使用者
l           依重要性適當安排訊息順序
l           在操作期間提供有效的提示及回饋

原則四、提供多管道媒介的訊息—不論周遭環境狀況,有效的透過不同的溝通媒介,讓使用者有效了解相關設計訊息。
l           使用不同的溝通方模式(圖片,語音,觸覺)來表達必要的訊息。提供之訊息應該與周遭環境產生適當對比。將必要訊息之〞可辨識性〞最大化。
l           拆解導引步驟,分段解說,讓使用者易於了解使用模式。
l           針對不同感官失能人士,提供多元技巧或輔具協助其操作。

原則五、容錯設計(可回復功能)—產品設計應盡量降低因意外或因不注意所引之錯誤
l           使用適當安排設計元素,將錯誤發生率降至最低
l           產生錯誤或危險時出現警告措施。
l           提供失效保護(fail safe)
l           避免誤觸之設計

原則六、省力之設計-設計應要有效率省力,舒服並不費力
l           使用者可以保持自然的身體姿勢
l           使用合理的支撐力量
l           降低重複使用動作
l           降低持續的生理耗能

 原則七、適當的體積與使用空間
l           產品設計對站者或坐者皆標示明確
l           所有組件設計皆應讓站者及坐者容易使用
l           設計應考慮不同使用者的手部及抓握能力
l           應提供充足空間讓殘障者使用輔具或其他個人支援 

通用設計次要原則
一、           可長久使用具經濟性
二、           品質優良且美觀
三、           對人體及環境無害

應用到住宅建築設計,在香港和台灣都可以借鑒:

《香港住宅通用設計指南》 http://hkhs.com/chi/info/udg.asp

《臺北市居住空間通用設計指南》 http:://www.udd.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09&Page=2955

這種為弱者設計的結果,導致正常人有更良好的使用體驗。設想下推着BB車或大行李箱(旅行者也是弱者之一)出行,就知道其中的奧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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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作為“正常人”,在商業社會日益提供的“沒有最大、只有更大”的商業綜合體、遊樂場、賭場、景區……中,都面臨著“太累了、體力支撐不了這享受”的感嘆。因此,關懷弱者,就是關懷自己。

至於為“窮”人的設計,現在國內建築界真正關注不多,安居房建設也停留在“快速、低標準、廉價”的思路;國外則在歐洲二戰後重建時期,以及“新城市主義”規劃理論里提到“可負擔”住宅或設施。

其實,“窮”,並不是狹義上的金錢的貧乏,而是“對有限資源的籌劃使用”心態。這個“資源”既包括金錢、也包括空氣、水、土地、能源……使用者既是個體的終端消費者,也是這些設施的運營服務商。他們都不是對資源可以任意揮霍不計後果的使用者,配合他們“對有限資源的籌劃使用”,是設計者的本分。

最龐大的群體,是最龐大的市場,應該也必須有適宜的措施,去滿足關照他們的需求,為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為“窮”人設計,是重大的課題,將在另文展開探討。


“城·雙城對”觀點:設計創新的目標是物質性的。可形象地歸納為“為人體弱點(老弱病殘“窮”)設計+為人性弱點(驕奢淫逸“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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